- 申请人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可以向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以下称复检机构)申请复检,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
- 《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者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况,以及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 《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 《食品安全法》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相关信息。
- 农产品批发市场不得设立检测机构,只能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2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
- 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
- 可采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
- 农民个人销售自己产的食用农产品,需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 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化肥、农药
- 对农产品经营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处罚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