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井井筒中悬挂水管、风管、安全梯和电缆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3年。
- 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2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1年。
- 立井在用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试验。
- 在立井提升系统的过卷高度或过放距离内,应安设性能可靠的缓冲装置。
- 立井单绳缠绕式提升装置的用于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对于升降人员的,悬挂时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 立井提升时,井底车场的所有信号必须经由井口信号工转发,不得越过井口信号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信号,但特殊情况可以例外,如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 立井井口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
- 立井提升装置除了有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的信号装置。
- 井下巷道内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 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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