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筒淋水超过每小时6m3时,应当进行壁后注浆处理。
- 煤系顶、底部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运输巷和主要回风巷必须布置在不受水威胁的层位中,并以石门分区隔离开采。
- 当开采高承压含水矿井建设和延深中,当开拓到设计水平时,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层之上受水害威胁煤层,采用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和改造含水层或充填开采等措施,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 当开采高承压含水层之上受水害威胁煤层,采用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和改造含水层或充填开采等措施,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 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 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导水裂缝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掘进和采煤时,应当超前进行钻探,待彻底疏放水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
- 矿井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应当采用钻探方法,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
- 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垮落带、导水裂缝带、弯曲带发育高度,进行专项设计,确定安全合理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
- 在未固结的灌浆区、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隔水煤柱时,应当彻底疏干上部积水,进行可行性技术评价,确保无溃浆(沙)威胁。严禁顶水作业。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应当按照受水淹积水威胁进行管理。
-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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