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不完全符合任职条件的拟任人,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如认为其具备拟任职务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可提交个案申请
- 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支行行长,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
- 拟任人现任或曾任金融机构理事长、副理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申请人在提交任职资格申请材料时,无须提交该拟任人的离任审计报告
- 理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被重新选举或聘任为理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可不需重新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 县联社和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大额贷款、损失类贷款以及分类争议较大贷款的认定工作
- 县联社或银行风险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内基层农村信用社或分支机构上报分类结果、本部信贷部门直接发放贷款的最终认定工作,并对须报经风险管理委员会认定的贷款提出分类意见。
-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信贷资产按季定期进行风险分类,日常可以不对质量已经变化的贷款形态进行随时调整
-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不需要逐笔填写《贷款分类认定表》
- 县联社(统一法人社)和银行要专设风险管理部门作为贷款分类的日常管理机构,风险管理部门要与贷款发放部门相互分离制约
-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或银团贷款的风险分类原则上由各参与社(行)分别认定分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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