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种设备的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 承压类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
-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特种设备报废,系指解体报废
- 进口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我国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
-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 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
- 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制定与发布
- 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规定,如果检查时发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按生产单位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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