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 煤矿井下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 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测风结果应填写在测风点的记录牌上。
-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 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 专用排瓦斯巷必须贯穿整个工作面推进长度,且不得留有盲巷。
- 专用排瓦斯巷内不得进行生产作业和设置电气设备。
- 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7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
-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必须撤出掘进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并切断电源。
- “以风定产”是以矿井的实际通风能力的大小决定矿井的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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