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非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信网网间直接相联时,互联点的具体位置由双方协商确定。
- 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互联时限内提供互联,非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互联时限内实施互联。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内容的信息。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内容的信息。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内容的信息。
-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可以以为电信用户谋利为目的,低于成本提供电信业务或者服务。
-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做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
-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可根据企业需要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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