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内容的信息。
-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可以以为电信用户谋利为目的,低于成本提供电信业务或者服务。
-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做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
-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可根据企业需要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 电信用户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交纳电信费用。
- 国家对电信资源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合理分配,实行无偿使用制度。
- 网间互联双方必须在协议约定或者决定规定的时限内实现互联互通。
- 公用电信网之间、公用电信网与专用电信网之间的网间互联,由网间互联双方根据本地区有关网间互联管理规定进行互联协商,并订立网间互联协议。
- 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拒绝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专用网运营单位提出的互联互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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