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两税的税基不一致。
- 增值税条例规定,销售折让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
- 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刑事处罚措施。
- 税率是指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反映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体现征税的广度。
- 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体系具有收入不稳定、征管难度大的特点。
- 税收制度是税收分配关系的体现方式。
- 双木公司为一工业设备制造厂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增值税率。1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7日,双木公司与南山公司达成协议,双木公司允许南山公司经营其连锁店,协议规定:收取南山公司特许经营费950000元,其中提供家具、柜台等收费150000元,这些家具、柜台成本为100000元;提供初始服务(培训、广告等)收费800000元,发生成本600000元,由银行支付,所有款项在协议开始时一次性付清。(2)13日,双木公司与顺杭公司签订代销协议,约定顺杭公司委托双木公司销售商品200件,双木公司按每件40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顺杭公司按售价的15%支付双木公司手续费。双木公司当日收到商品。(3)16日,双木公司向海泰公司出售一套设备,成本为60000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700000元,以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当办妥托收手续后,得知海泰公司的资料仅供参考资金周转发生暂时困难,难以及时支付货款。(4)19日,按照与西木公司曾经签订的购回协议,双木公司在19日将4个月前出售给西木公司的设备购回,回购价为800000元,已支付。已知4月前增值说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750000元,实际成本为500000元。(只考虑增值税)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双木公司相关会计分录。其中业务(1)要求编制双木公司的全部明细会计分录;业务(4)要求分别编制双木公司出售时与回购时的会计分录。
- 1月1日,A公司购入一台新设备,设备原值为50万元,预计可使用4年,残值率为10%。要求:假定A公司采取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请计算第1年至第4年每年的折旧额。(金额单位统一用“万元”表示)
- 大洋股份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00万元,税后净利润为1500万元,假设按当年税后净利润资料仅供参考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并宣告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50万元。要求:计算可供分配利润以及年末未分配利润,并编制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宣告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金额单位统一用“万元”表示)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