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工作时必须随身携带;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
- 凡在离地面坠落高度基准面3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 湿手不准去摸触电灯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 ( 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外 ) 。
-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方可参加工作。
- 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 , 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 在电力电缆上进行停电工作应采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 一张停电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
- 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其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
- “审查工作的必要性”是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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