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方凭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出口马达一批,合同规定的装运期为2001年8月份。签约后,对方及时开来信用证,我方则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及时将货物装运出口。但在制作单据时,制单员将商业发票上的商品名称依信用证的规定缮制为:“MACHINERYANDMILLWORKS,MOTORS.”而海运提单上仅填该商品的统称:“MOTORS.”问:付款行可否以此为由拒付货款?为什么?
- 我某轻工业进出口公司向国外客户出口某商品一批,合同中规定以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信用证的到期地点规定在我国。为保证款项的收回,应议付行的要求,我商请香港某银行对中东某行(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加以保兑。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我方收到通知银行(即议付行)转来的一张即期不可撤销保兑信用证。我出口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将有关单据交议付银行议付。不久接保兑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破产,我行将不承担该信用证的付款责任。”问:(1)保兑行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对此情况,我方应如何处理?
- 发票的作用是什么?
- 简述单据背书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 简述非关税措施的主要手段有哪些?
- 经销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 工厂向塑料厂采购零件,零件的模具有模具厂负责(而不是塑料厂负责)制造和维修,塑料厂和模具厂的老板是同一个。面对模具厂是A工厂的工程部,模具维修计划来自工程部,采购部又不能主导模具进度,采购部既要催塑料厂,又要同时催模具厂。问题:模具出了问题,塑料厂和模具厂互相推委,延误了工作进度,试分析问题的原因和解决的办法。
- 阐述自行出口型企业跟单员的主要工作?
- 目前的“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分别为:
- 商务跟单按业务进程可分为哪三类,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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