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出口大宗商品,如果是CIF班轮条件成交,我方就必须用班轮来装运货物。
- 在CFR条件下,出口商在货物装船后必须发出装船通知,以便进口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出口商不能以风险在装运港“船舷”已转移为由免除责任。
- 根据《UCP600》的规定,信用证中的约数,可解释为交货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 海运提单代表货物所有权,持单人或正当被背书人可以凭之提取货物。
- 按CIF术语出口时,我国出口商在国内投保一切险,出口商承担的风险起讫应为“仓至仓”。
- 根据《UCP600》的规定,信用证项下单据应在信用证效期和交单期内向银行提交,如果信用证对“交单期”未做出规定,则交单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日后的21天,并且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
- 汇票经背书后,汇票的收款权利就转让给了被背书人,被背书人若日后遭拒付,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 根据《UCP600》的规定,在规定装运期时,如使用了“迅速”、“立即”、“尽快”或类似词句者,银行将不予置理。
- 海运提单、铁路运单和航空运单都是承运人(船公司、铁路当局、航空公司)收讫货物的凭证,所以都是物权凭证。
- 没有有效到期日期的信用证,应以最后装运期限作为有效到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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