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分类
-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
- 煤矿探放水作业
- 煤矿防突作业
- 煤矿瓦斯抽采作业
- 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
- 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
- 煤矿安全检查作业
- 煤矿瓦斯检查作业
-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
- 开采有瓦斯喷出或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层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 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行通风
- 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 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
- 煤矿井下发生水灾时,被堵在巷道的人员应妥善选择避灾地点静卧,等待救援
- 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必须先进行探水
- 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后,可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爆破器材
- 当混合气体中瓦斯浓度大于16%时,仍然会燃烧和爆炸
- 按粉尘存在状态可以分成浮尘和落尘,浮尘的危害最大
- 矿井监控系统的电源供给,要受到电气防爆要求的限制,传感器(或执行结构)宜采用就地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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