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不得扣除
-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 收入的55‰扣除
-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 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准予扣除;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则不得扣除
-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版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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