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实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直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
-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消除动火区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 对建筑物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 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米;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米。()
- 依法应当备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
- 对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重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建设消防安全和质量责任。()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