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个人取得数月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能将奖金平摊于每个月计税
- 张教授七月份在某大学就环保问题进行演讲,获演讲费3000元;同时,他又为一家企业从事税收咨询活动,获得咨询费5000元,则张教授应缴个人所得税1240元
- 李某承包某单位商店,按承包协议中规定,其向发包方每年支付承包费10万元后,一切经营成果均归李某所有。对李某取得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中国某作家周某所著一本小说于2003年8月通过一美国出版社出版,并获得该出版机构汇来的稿酬3000美元。因周某为中国居民,则这笔所得应作为来源于中国的所得
- 某歌星取得一次劳务报酬收入2.4万元,对此应实行加成征收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 个人取得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只包括现金和有价证券,而不包括实物
- 布朗先生因公于2002年1月1日被其所在的英国公司派到中国工作1年。2001年布朗先生回国休假两次,共30天;去其他国家出差三次,共25天,则在计算布朗先生在华居住时间时可以扣除其五次离境的时间
- 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 个人将其应纳税所得全部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可不承担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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