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0 年,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旨在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来访者:我生活一点动力都没有。就业指导员:听起来你好像感到很无奈。你能多说一点吗?什么事情使你觉得没有动力? 在这里,就业指导员没有运用具体化技术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应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 地方在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时,应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安排当地残疾人就业
- 在沟通过程中,就业指导员讲话的方式和态度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沟通效果
- 我国的残疾人就业方针是采用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式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
- 由于某种原因而导致生理、心理和解剖结构某个部位受到损害的人,不一定是残疾人
- 让视力残疾人等待的过程中,要让他 / 她有所依靠,尽量不要让他 / 她觉得“孤苦伶仃”或者有无依无靠 的“广场恐怖症
- 有就业要求是对残疾人劳动者自身需求的限定,如果自身没有就业愿望和需求, 就不属于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工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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