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分类
-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
- 煤矿探放水作业
- 煤矿防突作业
- 煤矿瓦斯抽采作业
- 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
- 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
- 煤矿安全检查作业
- 煤矿瓦斯检查作业
-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
- 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通往安全出口的路线
- 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
- 井下电话线路可以利用大地做回路
-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定和工作程序,并悬挂标志牌
- 井下用风地点的回风再次进入其他用风地点的通风方式称为串联通风
- 井下急救互救中必须遵循 “先复苏、后搬运,先止血、后搬运,先固定、后搬运 ”的原则。
- 井下发生险情,避险人员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外面留有矿灯、衣服、工具等明显标志。
- 井下发生透水事故,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时,现场人员应沿着有风流通过的巷道上山方向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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