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分类
- 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
- 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
- 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
- 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 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
- 尾矿作业
- 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
- 任何人员均不应乘坐非乘人带式输送机。
- 任何人不应擅自移动和毁坏矿山的测量基点。
- 从事尾矿库运行操作的相关作业人员应当首先接受培训并取得合法的资质 , 并做好专项检查记录。
-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 有权停止作业 , 但不能撤离作业场所。
- 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 , 炸药与雷管应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或装在衣袋内。
- 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 , 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 交接班时 , 交、接班人员应当交接清楚现场安全状况、生产条件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 不需交接存在隐患及整改情况。
-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 , 均应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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