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按照政策规定未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在医疗机构就诊,不能享受医疗救助。
- 重点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有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且办理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审批手续的,可以申请门诊医疗救助。
- 低保对象发生跨县(市、区)迁移的,凭迁出地证明到迁入地重新申请低保,管理审批机关据实简化审批程序。
- 低保对象发生跨县(市、区)迁移的,凭迁出地证明到迁入地重新申请低保,管理审批机关据实简化审批程序。
- 最低生活保障从申请到完成审批的时限是20个工作日。
- 赡养、抚养、扶养人的支付能力=家庭收入-家庭人数×2.5倍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没有权利对家庭成员之外的相关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 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的家庭,其居住地与户籍地应当一致。居住地与户籍地不相一致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的三个基本条件。()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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