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理想是人们对未来职业的向往和追求,残疾人因为身体原因,有无职业理想没有太大区别
- 目前,就业信息的存储和处理并无统一的规定
- 1990 年,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旨在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来访者:我生活一点动力都没有。就业指导员:听起来你好像感到很无奈。你能多说一点吗?什么事情使你觉得没有动力? 在这里,就业指导员没有运用具体化技术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应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 地方在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时,应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安排当地残疾人就业
- 在沟通过程中,就业指导员讲话的方式和态度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沟通效果
- 我国的残疾人就业方针是采用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式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
- 由于某种原因而导致生理、心理和解剖结构某个部位受到损害的人,不一定是残疾人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