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决赛的编排办法是:将预赛前16中成绩最好的8名运动员或接力队排在第二组,后8名运动员或接力队排在第一组进行比赛。
- 预赛编组为3组时,成绩最好的运动员或接力队,应编在第一组,次好的编在第二组,第三位编在第三组,第四位的编在第一组,第五位的编在第二组,第六位的编在第三组,以此类推把所有的运动员或接力队编排完毕。
- 当半决赛、决赛中有1名或1名以上的运动员弃权,其空名额可按运动员预赛或半决赛的成绩依次替补,大会应及时公布替补名单并重新编排。
- 某项有两组预赛,第一组采用自动计时,有正式成绩,但第二组比赛中,自动计时全部失灵,只好用三块独立人工计时成绩补入,这时应将第一组成绩也要按人工计时计算。两组都按人工计时成绩录取前八名参加决赛。
- 当发令员发出“出发信号”后,如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总裁判有权发出“召回”信号
- 在每项、组比赛开始时,总裁判应用长哨声示意运动员脱外衣,然后用短哨声示意运动员站到各自的出发台上(仰泳项目运动员应立即下水)。
- 50米池进行50米项目比赛在哪一端出发,应根据大会的决定,并在领队教练员联席会上通知各队
- 人工计时,各项(组)的比赛成绩应先交宣告员宣告,然后经总裁判签字交记录员公布,以保证比赛紧凑。
- 没有其他裁判员的报告,总裁判亦可根据本人的观察,直接判运动员犯规,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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