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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题 (一共50题,共100分)
1.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有11个

2.

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法定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

3.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是农历正月初一至腊月三十日止。

4.

企业(扣缴义务人)向本单位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向外单位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5.

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照顾

6.

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取得的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7.

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间应是次月7日内

8.

个人将其应纳税所得全部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可不承担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

9.

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10.

布朗先生因公于2002年1月1日被其所在的英国公司派到中国工作1年。2001年布朗先生回国休假两次,共30天;去其他国家出差三次,共25天,则在计算布朗先生在华居住时间时可以扣除其五次离境的时间

11.

个人取得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只包括现金和有价证券,而不包括实物

12.

某歌星取得一次劳务报酬收入2.4万元,对此应实行加成征收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13.

中国某作家周某所著一本小说于2003年8月通过一美国出版社出版,并获得该出版机构汇来的稿酬3000美元。因周某为中国居民,则这笔所得应作为来源于中国的所得

14.

李某承包某单位商店,按承包协议中规定,其向发包方每年支付承包费10万元后,一切经营成果均归李某所有。对李某取得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5.

张教授七月份在某大学就环保问题进行演讲,获演讲费3000元;同时,他又为一家企业从事税收咨询活动,获得咨询费5000元,则张教授应缴个人所得税1240元

16.

个人取得数月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能将奖金平摊于每个月计税

17.

在我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8.

对出售自用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以后1年之内按照市价重新购房的个人,可以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全部或者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19.

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免征个人所得税

20.

个人从工资中实际缴付的各类保险基金、住房基金,可不计入个人当期工薪所得征税

21.

钱先生有两处住房,2002年他将其中一处居住15年的房屋卖掉,取得收入20万元。这笔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22.

某个人独资企业是查帐征收户,2003年其生产经营收入50万元,实现应纳税所得10万元,投资者以4万元捐赠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用于社会公益事业,这笔捐赠额可以据实扣除

23.

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应分别在各处收入来源地申报纳税

24.

张某于98年11月分别购买了5年期国库券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3年11月进行兑付,分别取得利息3000元和20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

25.

在我国境内居住满1年未满5年的外籍人员属于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境内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由谁支付都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6.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款的,应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的税款、滞纳金、罚款

27.

一位中国公民同时在两个单位任职,从A单位每月取得工薪收入1100元,从B单位每月取得工薪收入9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已由单位负责扣缴,个人不需申报缴纳

28.

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息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收入额减去20%的费用

29.

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需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地税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30.

企业年底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单位职工的奖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是企业所得税法的下位法。

32.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所以一人有限公司也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33.

境外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可能会成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我国非居民企业纳税人,也可能会成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我国居民企业纳税人

34.

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包括依照外国法律法规在境外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35.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采取的是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相结合的原则,依照这一标准在境外登记注册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36.

非居民企业偶尔委托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则该个人不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37.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8.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才能成为居民纳税企业

39.

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40.

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5%,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0%

41.

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15%优惠税率的规定

42.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43.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44.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亏损和财务会计中的亏损含义是不同的。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亏损,是指企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以后小于零的数额

45.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股权、股票、债券、债权等所取得的收入

46.

企业所得税法的收入总额包括财政拨款、税收返还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47.

企业取得的所得税返还(退税)和出口退税的增值税进项属于不征税收入项目

4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我国目前的税收体系中,允许税前扣除的税收种类主要有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等

49.

企业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0.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按规定的比例在税前扣除的准备金只有坏帐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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