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培训试题及答案
- 推荐等级:
- 发布时间:2020-05-22
- 试卷题量:75题
- 浏览次数:302次
- 试卷分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
- 试卷类型:模拟试题
试题列表
-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及不合格品管理应当规定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中不合格品的管理要求和处置措施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 应当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及卫生培训。()上岗前应当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 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派出机构应当在许可后()内对获证企业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已进行现场核查的企业,重点检查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进行整改。
- 对于判定结果为通过现场核查的,申请人应当在()内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 现场核查按照《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的项目得分进行判定。核查项目(),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 核查组实施现场核查时,应当依据()中所列核查项目,采取核查现场、查阅文件、核对材料及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实施现场核查。
- 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应当由申请人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 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
-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
-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后()。
- 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后,办理工商登记。
-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 ()后,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QS”标志。
- ()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管理。
-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年。
- 《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自()起施行。
- 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 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规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及向相关()报告的要求
- 库房整洁,地面平整,易于维护、清洁,防止虫害侵入和藏匿。必要时库房应当设置相适应的()控制等设施
- 应当具有与生产的()相适应的厂房和车间,并根据生产工艺及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布局和划分作业区,避免交叉污染;厂房内设置的检验室应当与生产区域分隔。
- 在管理制度方面,核查申请人的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审查细则规定的其他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 实施复配食品添加剂现场核查时,核查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复配食品添加剂品种特点,核查复配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申请()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 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 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 对因迁址等原因而进行全面现场核查的,其换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及符号
-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 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 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不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 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仅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 申请变更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申请延续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应当使用黑色字迹的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应当清晰、工整,修改处应当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书中各项内容填写完整、规范、准确。
- 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等填写内容应当与营业执照一致,所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类别应当在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限内
- 申证产品的产品名称、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 申请人应当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应当按比例标注
- 参加首、末次会议人员应当包括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核查组成员及观察员。
- 在人员管理方面,核查申请人是否配备申请材料所列明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建立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是否取得学历证明。
- 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添加剂品种,按申请人生产食品添加剂所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核查试制食品添加剂检验合格报告。
- 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不可以由申请人自行检验,需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试制产品检验报告的具体要求按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应当现场交申请人留存两份
- 作出准予生产许可决定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审查部门收集、汇总的相关许可材料还应当送达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申请人试生产的产品可以作为食品销售。
- 厂区道路应当采用硬质材料铺设,厂区无扬尘或积水现象。厂区绿化应当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应当定期维护,防止虫害孳生。
- 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物料应当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库房或分区存放。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料应当与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物料分隔放置。库房内的物料应当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并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 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应规定。食品加工用水与其他不与食品接触的用水应当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避免交叉污染,各管路系统应当明确标识以便区分。
- 室内排水应当由清洁程度低的区域流向清洁程度高的区域,且有防止逆流的措施。
- 生产场所或车间入口处应当设置更衣室,更衣室应当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车间入口及车间内必要处,应当按需设置换鞋(穿戴鞋套)设施或鞋靴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入口应当设置与生产加工人员数量相匹配的手动式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卫生间不得与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
-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 市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 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 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3年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
-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 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
- 、、、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等要求,核查。
- 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内,完成对生产场所的现场核查。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食品生产许可证分为
- 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生产者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副本还应当载明和外设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具体地址。
-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哪些材料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