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人甲和日本法人乙之间签订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适用日本法律。此时应适用的日本法律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
- A. 实体法
- B. 程序法
- C. 冲突法
- D. 冲突法与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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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3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青岛乙公司发出要约称:“钢材数量l90吨,单价CIF青岛1000美元,总值1900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一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国际私法试卷第3页共7页电复。”青岛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青岛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A. 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 B. 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一个月装船
- C. 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
- D. 该合同没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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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中国法,因甲公司为设备供应方
- B. 美国法,因乙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
- C. 日本法,因日本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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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的申请人给予优先权,该优先权期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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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均为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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