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防烈度6度至9度地区内的乙类、丙类高层建筑,应进行抗震设计,其地震作用计算按下列哪种做法才符合《高规》JGJ3-2002 的规定 ?()
- A. 各抗震设防的高层建筑均应计算地震作用
- B. 6 度设防时, I~III 类场地上的建筑不必计算, IV 类场地上的较高建筑及 7 度 至 9 度设防的建筑按本地区设防烈度计算
- C. 6 度不必计算, 7 度至 0 度设防的建筑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计算
- D. 6 度设防时 I 、II 类场地上的建筑不必计算, III 类和 IV 类场地上建筑及 7 度 至 9 度设防的建筑应按本地区设防虺度计算
查看答案
纠错
若遇到问题请联系 客服QQ:3480655671
正确答案: A
本题解析: 暂无解析
包含此试题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