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十万元出资,甲已缴纳六万元出资,尚有四万元未缴纳。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四 万元的出资义务。股东会五名股东,其中四名表示同意,投反对票的股东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无效。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 A. 该决议无效,甲的债务未免除
- B. 该决议有效,甲的债务已经免除东均享有撤销权
- C. 该决议需经全体股东同意才能有效
- D. 该决议属于可撤销,除甲以外的任一股东均享有撤销权
查看答案
纠错
若遇到问题请联系 客服QQ:3480655671
正确答案: A
本题解析: 暂无解析
包含此试题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置顶